日前,罗平县工商局查获一车假冒“
今年9月1日,罗平县工商局接相关人员举报,有人从昆明运输假冒“茅台”酒到罗平销售。接举报后,罗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干警于当日晚19点35分在罗平县境内道路上将其截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驾驶员孟某驾驶“云A-SK30X”号长安牌微型汽车装载有茅台酒35箱、共420瓶(每瓶为500毫升,五粮液5箱,共30瓶(每瓶500毫升。该两批酒均用“金牛开关”的包装箱进行包装。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现场鉴定,上述冒茅台酒35箱,共420瓶/500毫升,均为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涉案金额39.9万元(950元/瓶。后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人员鉴定,上述五粮液5箱,共30瓶/500毫升均为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涉案金额2.04万元(680元/瓶。两项合计41.94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另据了解,罗平县工商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名酒、手机、药品、种子、农药、服装、家用电器等为突破口打假维权,扶持地方名特产品拓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