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4日电(记者 郑天虹3-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广东顺德召开全国
根据新办法,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分别采用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
截至2010年7月31日,全国纳入出口分类管理体系的出口企业共有5.8万家,其中一类企业3275家,二类企业2.8万家,三类企业2.7万家,四类企业8家。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质量面临严峻形势。孙大伟说,今年上半年,
与此同时,国外的技术壁垒又在不断加大。2009年,我国有34.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74.3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68.9亿美元。今年上半年,我国共收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1789件,同比增长36.05%。
孙大伟说,新形势对质检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实现了对出口企业更为有效的监管,使质量保证能力强、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得到更大的便利和实惠,满足其对“快进快出、零库存”的需要。同时,对质量管理能力差、信用程度低的企业实施严密监管、特殊监管,建立健全“诚信便利、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