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
调查指出,“吃饭配电视”的小孩在不知不觉中接收更多的食物广告。用餐时段的食物广告每5.2分钟出现一次,是其它时段的1.7倍。
各类食物广告中,饮料类占四成,其次是快餐店广告、零食广告,分别占二成三、二成一。近七成五小朋友表示经常看到垃圾食物广告,每三个孩子有一个,会因看了电视的零食广告而想买来吃。
儿盟检视卡通节目食物广告出现的频率,发现平日 (周一至周五),食物广告平均每小时出现8.8次,而假日 (周六、日)平均每小时出现9.9次;进一步计算食物广告占所有广告的比率时,假日 (34%)较平日 (27.2%)高出许多。
对照台湾儿童平日、假日平均看电视的时间后,发现孩子平日每天看84.2个电视广告,其中22.9个是食物广告,假日每天看113.5个电视广告,其中38.6个是食物广告。一年下来,台湾儿童平均一年看逾3万个电视广告,其中近万个(9968)是食物广告。
调查进一步分析食物广告内容,蔬果汁饮料广告强调“喝了之后能够随时补充营养,对身体健康有益”。快餐店广告则营造全家欢乐、温馨的印象,试图为高热量食物营造“健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