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1日,记者从国家
为了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中秋节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浙江、江苏、四川、湖南、黑龙江等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突出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整治流通环节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退市月饼的跟踪监管,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从各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月饼市场繁荣、品种丰富、过度包装和搭售商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广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
从本次月饼质量抽样检验结果看,大中城市商场、超市销售的月饼合格率较高,农村食品市场销售的散装月饼合格率较低,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杀菌或工艺要求不严,卫生环境条件较差,月饼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还有个别月饼加工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出含有苯甲酸。涉及不合格月饼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召回不合格月饼,认真解决月饼质量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关工商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和月饼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根据本次抽样检验情况和月饼市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月饼市场检查,切实维护月饼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