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春霞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有9家制药企业,目前有关部门已撤销或收回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9个药品广告、4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
对于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违规广告,人们早已深恶痛绝,可为何总是屡禁不止?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违规药品广告的滋生土壤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对药品食品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向本报记者总结了三条:一是有市场需求。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对身体健康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对养身保健需求更加突出,这为各类药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促使虚假广告不断蔓延。二是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专业性和知识性强,普遍消费者对药品性能不懂,想通过广告索求更多的知识,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钻营空间。三是市场规则不完善,对违规者惩罚手段不够严厉,执法缺乏威慑力,打击没有打到点子上,教训不深,反复出现。
“药品违规广告屡禁不止,是审查程序把关不严所致,在相对宽松或者有漏洞的管理环境下,让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这主要责任在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不力,监管不严,后续整治措施不到位,该把关的没有把关,该审查的不审查,这从某个层面也反映出某些部门执行力与责任心不够。”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竹立家与记者探讨这个问题时如此表述。
竹立家说,“违规广告屡禁不止,不仅是某个部门某个环节问题,各部门之间都有关联,包括执法部门在内,必须各负其责,不能推卸责任。凡是对制造假药的企业必须严厉惩治,甚至要处罚到其倒闭为止,以致让更多企业引以为戒。”
竹立家认为,要想健全社会法制,政府**要从自身改革做起,真正成为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从道德层面上要有责任心,对国家对民族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法律与管理层面来看,执法要严,执行要到位。
市场整治不搞一劳永逸
某医药企业培训顾问孙正光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关于药品以及保健食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少,而且也比较严厉,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一些单位为了牟取利益,在刊登广告时,公然放宽了审核标准。
孙正光说,药品市场整治还存在治标不治本问题。如果不出医疗大事故,一些部门根本不会主动去整治。有时即使例行公事,某些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往往被人情所制约,或禁不住物质诱惑,因而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损。要想形成严格的管理体系,**要解决人情问题,其次要有相应严厉的处罚措施,让一些违规者真正望而却步。
对于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的一些治标不治本现象,诸国本认为,近年我国对药品、食品市场进了严厉整治,每次阶段性整治,虽有一些进步,也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但不够持久。
诸国本认为,必须把管理和监督的规则进一步深化、细化、规范化,并要持续下去,不要搞一劳永逸。专项治理与持续治理要相结合,不能仅停留在搞阶段性治理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