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月起 婴幼儿食品需标营养成分含量

百检网 2021-11-15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朱丽萍 实习生 陈婷昨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了解到,从下月起,婴幼儿食品的标签需标注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2009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重新修订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规定中的一大亮点是新增一款:“**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而且还要求婴幼儿食品的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配料清单。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永辉、蓝天等多家超市发现,有的婴幼儿奶粉的包装标识上标有营养成分和含量,有的虽有营养成分但对具体含量语焉不详。对此,福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6月1日起,对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链接:

    质检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婴幼儿食品标识 须标明营养成分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与GB7718的区别

    友情提醒:《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过渡期五月底截止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