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包装食品的标示将有规可循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目前,为了满足消费者少量、多样、便携的需求,市场上不同口味甚至不同品种的食品,组合在一个包装里销售的情况时常可见,诸如很多企业推出的各类“大礼包”。但不同的产品很难是在同一时间生产,保质期也不尽相同。其中每个独立销售*小单元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虽有明示,但从礼盒外并不容易看清。如何在多品种组合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

    近日,卫生部正在征求意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对混合包装的食品有了明确说法:“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早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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