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
这是一家以糟味
该法对于食品经营的
有着“前店后厂”模式的这一糟味店即在“特殊”之列。该店将相关肉类食品购入后,经过加工制作再进行销售。其店铺的用途因而被一分为二:临街的部分用于零售,另一部分用作加工场所。
巧合的是,糟味店的《卫生许可证》到期之日正逢《
“由于经营许可属于前置审批,不能获得这一审批,营业执照就没法年检!”沈先生更为焦虑的是,营业执照未年检又会导致企业无法通过银行账户的年检,无法为新招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在接到这一反映之后,导报记者与上城区卫生局办证大厅取得了联系,得到的说法是,自2009年6月1日起,他们的办证系统里只剩下餐饮的项目,因熟食店不属于餐饮的范畴,故不归他们管理。
杭州市上城区工商局消保科的一位李女士则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已接到许多类似的反映,但目前工商部门管理的是流通领域,而此类“前店后厂”模式的小店(还包括蛋糕店、面包店、卤味店等,因涉及到生产加工制作这一内容,根据新法的规定和上级工商部门的意见应由其他部门管理。
当导报记者就此采访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时,该局食品处楼处长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职责分工,质监部门只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此外,依据国民经济分类,这类小店都被划为流通环节。
“卫生、工商、质监都管不了,我又该怎么办?”沈先生一直束手无策。他急切希望,在相关职责分工没有明确之前,政府部门能早日出台过渡性的方案,以便企业得以继续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