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1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水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本次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上调0.2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18元/立方米。本次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本市工商业和宾馆、饭店、餐饮业、洗浴业等非居民用水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调,*高上涨20.18元/吨。
据介绍,本次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全部收入,将用来设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2年,本市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改造、升级成为再生水厂,再生水将成为本市重要的水资源。为鼓励再生水使用,本次仍保持再生水1.00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不变,且使用再生水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由于现行服务业用水价格高于工商业用水价格,本次把工商业和服务业调整为同水同价,将促进本市工商企业挖掘潜力节约用水,促进本市服务行业的发展,降低价格调整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此外,针对居民水价方面的调整,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公告指出,将于近期召开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席位25个,全部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市消费者协会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推荐产生。而听证方案将在近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