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中国
会上,与会会员代表向消费者发布了《海参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书全文如下:
为了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让消费者食用放心高质量的海参,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拓展国内外市场。今天,我国大型的海参养殖、加工、流通企业相聚在首都北京,借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参分会成立之机,我代表与会的全体会员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产品质量是企业**责任的理念,强化对海参产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依法诚信生产,加强在海参育苗、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自律,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消除任何在海参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建立健全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从原料采购、入厂加工、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的有效质量管理。
三、在海参生产过程中,确保在取得许可资质的前提下持证组织生产和销售,育苗场必须持有《种苗生产许可证》,养殖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海参加工和流通企业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
四、保证加工海参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五、树立海参行业的诚信体系,保证不生产加工重量短缺、假冒伪劣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六、诚实对待客户,加强售后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打造食品行业中*放心食品的品牌,让消费者满意。
七、建立统一的海参质量标准,统一的海参标识,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八、主动接受执法和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产品一旦出现问题主动召回,让消费者放心。
我们向全体消费者保证,所有会员企业将遵守我们的承诺,我们生产的海参产品质量合格,安全放心,我们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参分会全体会员单位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