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是做好信息宣传。专门召开出口水果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出口水果加工厂的产品质量**责任人意识。同时加大国外药残限量等相关信息的搜集并及时告知企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水果出口受阻。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定期下厂与突击查验相结合,定期检查出口水果加工厂环境卫生状况、溯源台账记录情况等;不定期地突击检查,对夹带、虚报等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摸查。杜绝“染色橙”及违规使用工业腊情况的发生。
四是建立源头管理。组织人员对江西、湖南、广西等柑橘类水果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掌握基地的种植情况,并与当地政府及兄弟局加强沟通和合作,完善源头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