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我国对海外直接投资增速达40%以上,2008年全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407亿美元,比上年增加63.6%。但是,我国商贸企业“走出去”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百货业到海外开店迄今仍没有实质性行动。即使是大商集团、百联集团、
我国的商业服务业中,已经“走出去”的主要有全聚德、小肥羊等餐饮企业,它们在海外开店已达十几家,形式有特许经营和直营。苏宁电器今年上半年以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日本拥有300家门店的路克斯连锁电器公司的股份,在国际化经营上算是迈了一步,但是这一步“试水”的意义更大一些,其收购的企业目前仍由日方为主经营管理。
目前商贸企业“走出去”比较多的是商品交易市场这种形式。它是商贸企业“走出去”中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的结合,具体表现为开办市场、设立摊位、批零兼营,交易中国生产的琳琅满目的轻纺小商品。这种形式符合我国现阶段流通领域商业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也有利于帮助中国商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缓解产能过剩的矛盾。比较有影响的有迪拜商品城、莫斯科商品市场、巴西中华商城、西班牙中国鞋城、喀麦隆中国商城等。在南非、泰国、乌克兰等地也有中国商人开办的商品交易市场。粗略统计,这类商品交易市场在海外已有200家左右。
据了解,目前商贸企业“走出去”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国内主要是融资、外汇审批、资本流转审批和投资信用担保方面手续比较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管理过于严格等;在国外主要是投资企业遇到“水土不服”的问题和商品质量、国内外技术标准规范不通用、协调衔接不够等方面。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还有,就是符合要求、高质量的、能够从事海外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二、支持中国商贸企业“走出去”的对策建议
“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政府主要是支持、鼓励和服务企业实施“走出去”的经营战略。政府部门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要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等方面,尤其是在换汇审核、资本输出、投资信用但保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有效服务。有的商贸企业表示,希望我国政府部门如同引进外资一样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享受国民待遇。在“走出去”之初,建议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商贸企业的会展业补助,安排一定财政资金贴息或动用一部分外贸发展基金支持商贸企业到海外开店。鉴于近年来海外投资中非市场风险增多的情况,尤其要安排海外投资信用担保,帮助企业降低风险。要抓紧与相关贸易与投资国家签订双边协议,避免投资双重征税,保证企业投资与资产的合法权益。
对于“走出去”的商贸企业来说,一是市场调研要扎实。知己更要知彼。知己是指对外投资量力而行,擅长做什么,适合做什么,能办多大的事,要心中有数;知彼主要是指对投资目的国充分调研,掌握政治、经济、社会、风俗、民族特点、宗教、消费习惯、法律、税收政策、同类企业情况等。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万客隆当初进入中国市场之前,考察与准备工作均为时两年以上,调研花费500万美元以上。二是人才准备要充分。包括派出去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在当地培养形成经营管理团队。三是“走出去”的企业一定要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要将企业自身特点与投资地市场实际有效结合,在市场定位、业态选择、商品特色、经营方式等方面求新求特,逐步形成独有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际经验和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在商贸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行业协会可以发挥政府、企业所无法代替的作用。尤其是代表企业与政府协商,应对贸易磨擦和投资纠纷,与投资目的国行业协会沟通协商、利益主张等方面,行业协会身份独特且具有一定弹性,具有较大活动空间。全国性商贸服务行业协会还可以根据企业“走出去”的实际进程和工作需要,设立海外投资咨询机构,帮助企业收集资料信息,分析与研判国外投资风险。帮助“走出去”企业培训急需的专门人才,也是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自身条件发挥很大作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