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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国庆期间将对向北京运输物品的部分物流、寄递渠道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9月15日至10月8日,凡通过邮寄、小件快运、包裹托运、客运随身携带等方式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要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物流运输企业对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要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通知规定,物流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客运站、国际货代企业和邮政企业、各类快递企业收运、收寄物品时,要认真查验、登记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运物品的相关信息。对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可正常接收,但应做重点查验。
通知指出,希望广大群众积*举报物流、寄递渠道的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支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伙伴网提醒:食品企业在寄送检验样品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