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傅涛在文章中写到,1998年以后,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推动下,中国城市水价形成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个办法确定了基本的定价原则,包括利润加成本的制度,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及关于资源型价格调整的思想。目前的调价依据依然是它,现在这个办法已经进入国家修订的轨道了。在这个办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10多年来,城市水价一直发生着比较大的变化。
中国36个核心城市,10年来供水价格每年增长5%以上,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长在15%左右。水价调整一直在进行中,那么为什么*近会出现更为明显的趋势呢?这和我们现在的形势发生变化有关系。文章指出,有五个原因促成了*近突发性的调价:
一是供水成本确实在增加。
供水成本增加的原因有环境代价。因为供水不仅仅是工业原料,它也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因此,国家2007年发布了新的国标,把原来水质标准由35项提高到106项,基本和国际接轨,2012年要强制执行。但是,要达到标准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光靠20年来建的陈旧设施实际上很难达到,如果不增加成本意味着老百姓的健康很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