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邱春燕)近日,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公布此份不合格名单的北京市工商局就此提醒,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各大超市,并未发现这三款产品在大型超市有售。但记者在市内一士多店却发现,由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森味园鱿鱼丝正在货架上销售,不过并非下架名单中所指的2008年9月生产的产品。
超标原因
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添加剂,因此造成甲醛超标的原因多有三种:
一是海产品的肉质中存在微量甲醛;二是海产品的甲醛含量可能会和水产品的新鲜度成反比,水产品出现腐烂变质的现象时,甲醛含量也会随之增高;
三是人工添加,天然晒干的鱿鱼丝颜色是发黑的,而鱿鱼丝加甲醛可使表面增白,并延长保质期。
无论是以上哪种原因造成的甲醛超标,若超标情况严重,食用此类鱿鱼丝后皆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刺激和损害。
消费提醒
“甲醛鱿鱼丝”拆开包装后往往会有一股异味,根本没有鱿鱼的鲜美和弹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如发现鱿鱼丝颜色异常亮白,应小心购买。
不合格食品信息
标称样品名称 商标 样品规格 品生产批次 标注生产单位 不合格项目
古香橄榄 金箭 200 克/袋 2009.01.02 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 亚硫酸盐
手工低盐梅 金箭 68 克/袋 2008.10.20 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 糖精钠、甜蜜素
鱿鱼丝 森味园 30 克/袋 2008.09.01 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甲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