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封存的问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产企业问题乳制品销毁办法》的要求,各设区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牵头的销毁工作协调小组,及早出台销毁方案,摸清底数,做好销毁过程的清点核对及销毁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各市将组织环保部门对销毁方式进行论证,防止污染环境。
按照部署,10月10日前,各地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摸清各乳制品生产企业封存问题乳制品的底数,工商部门审核后报省工商局;10月15日前,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出销毁方案,并严密实施销毁;10月20日前,对**次集中销毁后陆续召回的问题乳制品组织后续集中销毁。10月20日前必须全部彻底地处置完。
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省工商局要求各地每次集中销毁后,工商部门都要派人到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有关部门要与企业签订无问题乳制品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