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不到一个月,各
在*新出炉的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方面将消费者支出的预付资金分成两种,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选择其一:**种为“定金”,示范文本规定消费者向经营者支付的定金金额不能超过20%;第二种为“预付款”,没有具体限额。合同指出,消费者用餐完毕后应当场将总价款一次性付给经营者,定金或预付款冲抵总价款。有关专家指出,使用“定金”和“预付款”两种名称,有助于避免消费者被“定金”和“订金”搞混。在以往的纠纷中,消费者往往将自己支付的“定金”当作“订金”,违约后不愿意损失“定金”。可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一旦违约,经营者有权全额没收“定金”。而“预付款”与定金不同,违约后的处理方式可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因此,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将两种资金区分开来,提醒消费者选择更合适自己的付款方式。
在违约责任上,合同示范文本指出,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在经营者处就餐的行为均属于违约,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或没有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相关服务的,也属于违约。违约的一方都有责任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特别是,双方若要对服务进行变更或解除,都应在就餐前限期提出协商,其中具体的限期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规定。
据了解,目前公示的示范合同文本尚属意见征询稿,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可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向工商部门反映,*后的正式文本将在春节前在各家餐饮企业中推广使用。不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即便现在预订年夜饭,也可以参考示范合同文本的条款,避免因合同签署不详细而产生纠纷。
与此同时,针对半成品年夜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