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明确了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从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管理指标、消费者满意度状况、食物中毒发生率、投诉举报率等5个方面对18个区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制度,500余个居家委会建立了食品安全联络制度,90%的社区和行政村共设立了食品安全监察员,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监督员累计达到8165名,食品安全三级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今年年底前,本市实现****的社区和行政村全部建立食品安全协调网络制度;****的社区和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
本市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公示体系,目前已累计对198个批次、3498种危害较大的不合格食品采取了全市下架措施,有41家企业因多次检出不合格食品被实施退市,7个北京地区外产区曾因多次检出问题而被实施同类产品区域退市,并在商场、超市公示。
目前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累计达到1020家,780个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22家企业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已经建成具有北京特色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同时,全市还制定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动态。
市财政每年拨付食品安全检测专项经费不少于6000万元,对食品的化学性污染、生物性污染、动植物疫病和以食物中毒为主的食源性疾患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监测,形成食品安全监测评价指数。同时,对全市六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57家大中型连锁商场、超市、快速检测室进行统一规范。与此同时,本市还对食品流通全程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在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应用了IC卡和条形码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