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8月10日起,西安市工商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
西安市工 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为重点,要求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场所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中的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小食品店。重点对象是无证照生产加工豆制品、熟肉制品、小食品和饮料等食品的黑作坊和无证照销售食品的黑窝点,以及超范围销售食品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