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要认真落实
(二)加快
(三)规范价格秩序。要立即组织开展猪肉等
(四)全面清理收费。要全面清理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加强价格监测。要继续加强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日监测和生猪生产、屠宰和销售情况的调查工作,加强价格预测预警,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市场供应、销售数量、商业库存和价格走势要进行经常性分析,及时提出调控建议。
(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价格热点问题要及时澄清情况、表明态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