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
“冷处理”食品温度多不达标
昨日,记者走访一家超市发现,超市内很多冷冻冷藏食品储藏温度不达标,且同类商品储存也出现不同的控制温度。
在出售酸奶等食品的冷藏柜前,记者清晰地看到并排放着的两台设备的温度显示分别为“6摄氏度”和“9摄氏度”。而摆放在其内的酸奶商品都明确标注了自己的贮藏条件,如伊利一款酸奶需在“2-6摄氏度冷藏存放”,蒙牛一款酸奶要求贮藏条件为“2-5摄氏度”。
储存熟食的冷藏柜出现同样的问题。两个冷藏柜的温度分别为“11摄氏度”和“12摄氏度”,而冷藏柜中的很多肉类和肠类食品都要求在“0-5摄氏度”或“0-8摄氏度”存放。
冷冻柜中的食品问题更加突出。在一家超市内记者发现,速冻饺子、馄饨、鱼丸等食品的贮藏条件明确要求都为“零下18摄氏度”,一些产品说明还特意标明“解冻后不宜再冷冻”,而该超市内却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不达标”温度。
其中一个冷柜的温度显示为“零下0.6摄氏度”,几乎低于储存冷冻食品标准温度17摄氏度,另外2个储存同样食品的冷冻柜温度分别为“零下2.4摄氏度”、“零下4摄氏度”,也与标准温度相去甚远。整个超市的8个冷冻柜只有一个温度符合要求,为“零下18.6摄氏度”。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超市冷藏柜温度应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
管理漏洞导致控温失效
记者昨日在一卖场发现,虽然很多“冷处理”设备都明确显示出不合格温度,但是超市的员工却无动于衷。
在酸奶冷藏柜前,记者以顾客身份向一位工作人员确认冷藏温度是否为9摄氏度时,工作人员表示肯定后却无任何反应。而面对卖场内大多数不合格的冷冻温度,该区域负责的两位工作人员却倚靠着冰柜不亦乐乎地聊天。熟食区域,厂家的促销员们忙着高声叫卖,给顾客推荐食品,根本不在意食品的储藏条件是否达标。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辅迅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王涛,他表示,消费者在卖场内发现的速冻食品发粘的问题,是由于控温不达标,食品“化了再冻”造成的。而一般超市不会故意断电造成食品解冻,这样会导致食品全部变质的巨大损失,得不偿失。问题主要是由于超市对这些设备的管理不善,如对冷藏冷冻设备定时检测温度,定时除霜等细节执行不到位。
一家外资冷冻设备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超市内的冷冻设备大致分为低温、中温和高温三种。超市会根据不同商品品类选择存放冷柜,并设置适宜的温度区间。但是,同类商品存放在了不同温度的冷柜,则很可能是超市温度设置不统一造成的。
此外,从技术角度讲,冷柜温度有可能在一定时间段内升高,这是由于设备自动除霜发热造成的。但如果超市确实将温度设置为零下18摄氏度,冷柜温度也不可能升高得太离谱,导致超标,除非超市对温度的设置就是不达标的。
专家观点
反复解冻易生菌
昨日,记者就解冻食品的安全问题咨询了北京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柴巍中,他表示,速冻食品如在温度不达标的情况下,容易给微生物滋长创造条件,消费者食用后可能造成病菌感染,出现拉肚子等病症,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此外,营养品质也会相应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