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与
昨天上午,上海希尔顿
一次“重要的见面会”
昨天,达能方面负责各地案件的律师团队集体亮相。达能方面将此次发布会称为是一次“重要的见面会”。
达能此次亮相的法律团队包括负责杭州仲裁的律师、负责美国诉讼的律师等。达能亚太区法律总顾问欧阳伯堂表示:“之所以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就是为了向大家通报*新的进展。”
而记者从有接近达能人士处获悉,达能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牵着鼻子走”。欧阳伯堂还表示:“今天有必要再次陈述事实就是为了确保公众所理解的信息是公正准确的。”
代表达能负责杭州仲裁的律师陶武平称:“一般仲裁都是不对外公布的,但是由于娃哈哈一再向媒体公开自己的观点,误导舆论,所以为了避免案件会向不利于达能的方向转变,达能决定不再保持沉默。”
不得不提的陈仲华
昨天,达能方面对于在美国方面的诉讼抛出了一份名为《陈仲华先生的〈证词〉和〈补充证词〉摘要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证据。
《说明》中显示,陈仲华为美籍华人,多年来为中美两国公司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于12年前和宗庆后相识。
今年4月,陈仲华接到某媒体记者的询问,问其是否是与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有关的离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随后从有关工商部门的资料中发现,陈仲华为一家在四个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持股的名为“荣辉投资有限公司”的离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仲华对此表示吃惊。7月6日,当达能美国律师出示中国工商部门有关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资料给陈仲华审阅时,他表示是**次看到,而在这些资料中多次出现的似为陈仲华签名的地方都是伪造的。且签署的时间上也与其护照上出入境的时间不符。
对此,昨天记者在会后**时间联系了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不过其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看到具体的东西,所以还不能给出具体的回复。”
已向杭州仲裁提出反请求
此外,昨天达能还发表了一份《达能集团关于杭州仲裁的声明》。在声明中达能称,针对娃哈哈集团在杭州提起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日前娃哈哈合资公司通过其仲裁代理人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
该反请求请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于1999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达能称,转让协议签订后,约定转让的商标迟迟未能过户到娃哈哈合资公司名下,对此宗庆后一直声称“国家商标局正在办理”,从未告知达能集团该商标转让已不能进行。
达能还表示娃哈哈近期向社会展示的有关仲裁证据中国家商标局“未予同意转让”的回函是对事实的歪曲。合资公司双方从未共同提交过《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娃哈哈集团单方面提交的做法,明显违反《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对此宗庆后昨天对记者表示:“他们完全是瞎说的,他们有会议纪要我们也有,我们是很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