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生产的没有销售出去的过期
6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陈馅”粽子。当日,安徽省质监局和合肥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对合肥一家大型速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利用往年生产的已过期变质的粽子馅,重新裹上粽叶后销往市场。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此类“陈馅”粽子达2吨多。目前,执法人员已查封该企业生产粽子的车间和储存粽子的仓库,并责令生产商立即召回销往市场的“陈馅”粽子,等待进一步处理。 新华社发
这是6月16日拍摄的已过期变质的粽子。新华社发
“问题粽子”令人惊心 两年前的粽子而今“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合肥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所执法人员表示:“皖毛毛食品公司的粽子问题严重得令人震惊。”他们在皖毛毛工作车间内看到的场面更是让人难以置信:苍蝇到处乱飞,一股怪味直冲鼻孔;一些2005年生产的早已过期的粽子外包装被拆开,重新包上了2007年6月的新生产批号;一些粽子的米粒已经看不清外形,变成了粘糊糊的乳状物,散发着刺鼻的难闻气味;在冷库内,执法人员又发现了还没有来得及被更换包装的2吨以上的过期粽子。
在质监部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70多箱已经改包装完毕的粽子被搬上车厢,正打算运出工厂。根据该公司的销售纪录显示,其粽子生产量很大,一部分改装后的过期粽子已被销往安徽省内的太湖、桐城、安庆等地。
据合肥市质监局稽查所执法人员介绍,在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的冷库内,堆放着大量的过期粽子,外包装上的生产批号为“05年5月8日”、“05年4月21日”等,保质期为12个月,粗略估计其总量在2吨以上,是该公司回收的2005年、2006年未销售完的过期粽子。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食用了这些过期粽子,容易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目前,质监部门已将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成品粽子和冷库内的过期粽子全部查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接受调查,并在*短的时间内追查该公司已出厂的粽子去向,予以追回。同时,安徽省质监局已把相关情况通报给了安徽省工商局,多部门的联合行动正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6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陈馅”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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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链在哪里断了?
一种食品从生产车间到消费者手中,途经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等多个环节,受到质监、工商、卫生等多部门
生产领域:食品回收谁来管?
粽子、月饼等节日食品销售时间相对集中,停止销售后,超市等经营者往往将其退回生产企业或自行销毁。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厂家对回收的过期食品必须销毁,不得改头换面再进入市场。然而,对于这样的回收食品是否确实销毁了,却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
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李晋认为,由于缺乏监督,生产厂家如果经不住利益诱惑,就容易出现类似“陈馅”事件,而且此前在国内已经发生过多次,应该引起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警惕。
李晋建议,在难以做到对食品回收后销毁进行全程监控的情况下,仅仅依赖于生产厂家从良心和道德层面不用“陈馅”是不可靠的。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其它方式,如统一对停止销售的节日食品进行集中销毁,费用由生产厂家或经营者出,以从源头上杜绝“陈馅”事件的出现。
流通领域:工商监管到位吗?
作为流通领域的监管部门,合肥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蒋玉林告诉记者,工商部门一般采取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管市场食品安全。一方面,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和频率,熟悉辖区内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另一方面根据季节、节日和市场变化,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项检查,如夏季食品专项检查、端午节市场专项检查。此外,合肥市工商局每个月还会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一次抽检,公布抽检不合格名单,向消费者发出警示。
尽管如此,在监管过程中,仍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检查范围不够广泛,对于中小型超市、小摊小店却不能完全覆盖;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罚款力度不够大,不法分子在接受处罚过后,为了牟取利益,重操就业,继续销售不合格食品。
商场超市:进货索证验票吗?
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手中,商场超市是食品安全链条的*后一环。据悉,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商场、超市必须实施索证验票制度,否则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下午,省城一家大型超市的李经理告诉记者,大型超市在进货时,会主动实施索证验票制度,即让厂家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且索要有法律依据的票据。一旦确定进货,超市还会和对方签订协议,如果有消费者在该超市购买了保质期内的食品出现问题,厂家要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商场会和主管部门对供货方进行调查。
不过,一些中小型超市不排除在进货时考虑成本因素,选择一些价格低廉的三无食品或问题食品。
政协委员:建立事后追偿机制
合肥市民曹女士告诉记者,她几天前购买粽子是冲着皖毛毛这个品牌去的,根本没想到会出现“陈馅”事件。让曹女士感到郁闷的是,在“陈馅”事件没有曝光前,他们一家已经将粽子吃掉了,“人家没吃的可以退,我家将粽子吃掉了,不知道能不能索赔”?曹女士说,虽然并不在乎几个粽子的钱,但“陈馅”对身体肯定是有损害的。其实,与曹女士有同样经历的还有一些市民。
据了解,由于实物已经不复存在,很难鉴定其是否合格,而且其对身体的损害短时间又显现不出,所以索赔非常困难。对此,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李晋认为,对于使用“陈馅”或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厂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事后追偿的机制,勒令生产厂家必须对购买并吃下“陈馅”或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给予赔偿,否则对于这些消费者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