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架“仿药”不到一半
记者日前仍发现,在广州甚至珠三角地区一些药店,货架上除摆放药品外,还摆放了品种不一的仿药食品,如“××夏桑菊冲剂、××板蓝根冲剂、××清开灵、××溪黄草冲剂、消炎退热冲剂、××口咽清等。
这些食品包装背面印的都是“食(卫)证字”、“食(卫)准字”批准文号,甚至连批文也没有。业内人士透露,这些产品仅属于保健食品,正规药品应该有“国药准字”号。不过,这些仿药食品与药品包装很相似,大多数药店常将两者混在一起摆放,消费者稍不留心就会误买。
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广丰告诉记者,在广州天河区一个大型超市,有6种仿该厂的夏桑菊食品。4月上旬卫生部《公告》发布后,星群的市场人士摸查,在广西、广东、海南、上海、四川等全国各地,已撤下架的食证颗粒还不到其中一半。
正规药厂销售回升
据记者了解,仿药类食品的价格要比药品低20%~30%,甚至一半。记者日前在海珠区某药店见到,仿“橘红痰咳液”药的食品零售价大都定价在1.8元~3.5元,而正规厂家化州中药厂的“橘红痰咳液”的国家批价是15.2元。该药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许多患者没有用药常识,不会根据包装辨别是药还是食品,所以这些仿冒中药的销售还不错。
据悉,卫生部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早在4月初便发出公告,要求对这些明明是食品,却偏偏拿来当药品卖的仿药食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审批,食品生产单位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其生产的食品。
卫生部叫停仿药类食品正式上网已一个多月,记者从多家药厂获悉,尽管冒牌药仍未绝迹,但正规药品销售额有明显飙升,同期上升了20%~30%。
不过有业内人士担心,上述公告没有具体的执行时间,也没有要求仿药食品生产企业何时必须停止生产,食品经营单位何时必须停止销售。一些“仿药食品”为躲避监管,可能转移到县市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三级市场的小士多、商场、药店等售卖。这些都可能让上述规章的效果打上折扣。
新闻背景一种药被20个食字号仿冒
“化州橘红、六味地黄丸、夏桑菊等这些耳熟能详的经典中药,在市场中遭遇同名或近似名称的食品很多,如果再得不到重视的话,食字号产品可能危及整个中药产业!”一位业内人士说,目前中国食字号仿冒药品正呈现泛滥趋势,*多的一种药品冒出28个同类的食字号仿冒产品。
业内人士透露,在珠三角一些药店,常见药食两用品种被仿制的有数百种之多。目前我国中成药价格超过1000多亿元,按目前这些仿药类食品类的价格和分布,其市场份额起码有50亿以上。不但抢走了正规药厂的市场,而且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也间接影响了正规药厂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