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营养制剂或是
这12种涉案药品和保健品分别是:“角燕G蛋白”、“九味参蓉胶囊”、“8厘米高肽”、“卓玛丹鬼臼丸”、“热地亚”、“果茶抽油瘦”、“二十六味帝皇丸”、“巢之安”、“曹清华胶囊”、“海绵体排毒胶囊”、“金肾养颜宝”和“联邦卡布”。
浙江工商部门根据近期省、市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和群众举报发现,今年1-4月以来,温州市药品广告违法量为576条次,占广告违法总量的45.46%。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为366条次,占广告违法总量的28.89%,所涉药品、保健食品绝大部份为外省产品。
此次据监测显示,有12种药品和保健食品涉嫌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工商机关立即立案侦查,摸清其销售网点主要集中在温州。5月16日,7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分别在281处销售网点,将这12种涉案药品和保健品查封。据统计,共查封相关药品、保健食品3383盒。
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药品和保健食品主要是在广告中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对涉嫌虚假宣传的12种药品和保健品进行查处,责令各经销商全面撤柜,并予以依法封存。
同时,浙江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如发现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及时向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