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东莞市
“黑窝点”大多藏身出租屋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已查处的食品地下加工场、黑豆腐作坊等“黑窝点”来看,这些“黑窝点”绝大部分隐藏在出租屋内。“只有包括出租屋业主在内的广大市民齐齐行动起来,共同支持、配合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才能让食品加工的‘黑窝点’无处藏身。”
为此,东莞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批印发5万份《给出租屋业主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正陆续向全市各镇街出租屋业主发送。与《告知书》同时印发的还有我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6月30日前自行整改
根据有关规定,出租屋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经营者用作食品违法生产,一旦发现有违反的,立即吊销《房屋租赁证》;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从事食品违法生产而为其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业主,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告知书》表明,有违规租赁行为的业主须在6月30日之前进行自行整改。对于超过6月30日仍不整改、继续出租给承租人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告知书》还指出,因出租屋承租者违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对承租者进行查处,同时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对拒绝接受检查、阻挠执法,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