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以后我爱人现在半拉身体还是麻的!跟噩梦似的!”原告刘女士的丈夫韩先生对在场媒体说。昨天,认为除虫后留下后遗症的刘女士将蜀国演义酒楼推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近23万元,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庭上,刘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要求被告方蜀国演义酒楼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近15万,并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对治疗过程以及潜伏期问题,被告没有否认。但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表示:“前期排查的费用必须给予认定与广州管圆线虫有关联才能赔付。”刘女士所说的“误诊费”,不完全是与“毒螺”致病有关,不能照单全赔。同时被告在法庭上再次道歉,并希望刘女士能够“手下留情”。
庭审结束后,韩先生对记者说,15万不是漫天要价,打官司劳民伤财也并非他们所愿。酒楼方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已经为116人支付了200万元的赔偿金,刘女士要求赔偿的金额算是比较高的一个。
此案当庭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