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小夏在给顾客拿啤酒时,
小夏的母亲倪女士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倪女士称,去年7月21日晚,原告小夏在自家小卖店给客人拿啤酒时,突然砰的一声,啤酒瓶爆炸,碎片划伤了小夏的左眼上眼皮。后经同仁医院治疗,共缝合12针。庭上,倪女士展示了小夏受伤后的照片,小夏眯着左眼,一条缝合着黑线的疤痕贯通上眼皮。小夏起诉索赔1.7万,但不包括今后美容的费用。被告雪花啤酒北京公司承认此事,但只同意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500元。
根据双方此前各自打听的价格,小夏一次美容费用需要4000元。调解过程中,雪花啤酒同意给付两次美容费用,外加500元的交通费和医疗费。但倪女士不知道孩子经一两次美容治疗是否能满意,无法接受该方案。法院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