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式凉菜随意尝
《规范》规定: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台消毒时,应在正常营业前半小时消毒,制作好的凉菜应保证在当天内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
记者观察:在胜利路的步步高连锁超市内,凉菜专区“韩国辣菜”柜台上,记者看到一盆盆凉菜无遮无拦地摆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紫外线灯,也没有“尽快食用”的告示牌。记者佯装要买凉菜,话还没问完,身穿韩服的销售员就夹起一块豆皮往记者嘴里送:“尝尝,不好吃可以不买。”末了该销售员又用筷子搅拌其他菜。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盆里还放着两种菜,夹起一片蘑菇尝了一下,居然一股酸味。
入口熟食“露天”卖
《规范》规定: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记者观察:在叠山路的大众购物中心超市,只见做好的梅菜扣肉一块块地摆放在“露天”的盘子里。正在这时,一大盆刚卤好的猪心被工作人员端了上来,旁边的顾客一拥而上,把这盆猪心围了个严严实实,有的拿着筷子边尝边说,有的拿起夹子东挑西拣,还有的干脆就用手抓,工作人员却视而不见。
散装食品生产日期缺失
《规范》规定:陈列散装食品时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超市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要求的完整标签。
记者观察:在大众购物商场超市,记者购买了一款散装夹心饼,柜台上标签提示,生产日期“见电子秤标签”,不过包装时塑料袋上没有生产日期的标志,只显示“包装日期”为当日。记者询问饼有没有过期,销售人员却说:“我是帮别人代销,其他事情一概不知。”而在丽华商场的超市区,冷饮柜台的某品牌酸奶正在搞“买二赠一”的促销活动,记者拿起酸奶仔细一瞧,生产日期竟然写着“2007年12月26日”。
操作人员清洁意识淡薄
《规范》规定: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人员要穿工作服,操作时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超市食品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记者观察:在新洪客隆超市内,记者见到令人欣慰的一幕。在凉拌菜柜台,身穿大褂围裙、戴着口罩和帽子的工作人员正在做盘碟的消毒工作。一名顾客准备打开橱柜自取凉菜时被制止,工作人员戴上手套为其将凉菜装入袋中。但令人遗憾的是,记者发现省城大部分超市的工作人员,却将戴口罩等敷衍了事,有的戴在下颌处,有的干脆扔在一边,有的摸头发、掏耳朵后,并未去洗手。个别食品销售人员化了妆,戴着戒指、耳环。
《规范》几成一纸空文
从《规范》颁布实施到现在已两月有余,为何大部分超市还是一如从前,未对食品安全给予充分认识呢?
记者致电丽华商场超市主管胡经理,他说知道有针对超市食品安全的《规范》实施,并且也细读了条文。对于记者“为何没有落实”的提问,胡经理解释说,是由于春节期间超市忙,人手紧张。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出台的《规范》为“推荐性规范,对企业的经营起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并没有强制执行的力度。因而,《规范》尽管贴心,但要落实,只能靠商家“自觉自愿”。
难道超市食品安全就没人监管了吗?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管理部门。据了解,目前《规范》已下发到各超市,要求各超市对照《规范》自查自纠。但有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超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工商局,熟食制作管理又属于卫生局。《规范》究竟由哪个部门来推动执行,目前还不太清楚。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规范》从征求意见稿到试行办法,尽管作了部分修改,但还是过于苛刻,如果完全照此执行,不太现实。以凉菜销售为例,如果依照《规范》,“自制凉菜须在四小时内售完”,超市就只能减小制作量,增加制作次数,自然就会增加成本。而要求熟食柜台工作人员“洗手20秒”,超市方面认为也不可能盯着他们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