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牛盾: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出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实际体现,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严格按照法的规定,把握好四个关键点。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牢牢把住**道关口,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及其科学合理使用。针对农产品生产链条长、生产环境开放、不可控因素较多的特点,牢固确立全程监管的理念,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二是强化市场准入,实行责任追溯。按照市场准入条件,禁止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上市销售。指导销售企业加强对上市农产品的进货检查,规范产品的包装标识,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三是强化风险评估,实现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评估办法和有效的评估手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水平。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多而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和规模差异较大的实际,区别对待,科学指导,让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实施,还有45天,农业部正在抓紧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制定规章,完善制度。根据法律的授权和相关规定,抓紧制定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资格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等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地方农业部门积*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是健全队伍,提升能力。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农业系统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加强对农户、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尽快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深入研究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不断提升到新的水平。
今天到会的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代表,有国内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专家和立志于从事我国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各位同志,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为构建国泰民安的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