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啤的公告称,青岛市国资委已委托国信同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之全资子公司———山东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银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国信协议受让东方资产划转给中银信的占公司总股本2.24%股份中的2%股份。
同日,国信与独立第三方———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托”)签署《资金信托合同》,国信委托山东国托从中银信手中购买3085616股股份(相当于公司股份总数的0.2%),并代表国信持有这些信托股份。但国信及山东国托均不行使上述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资产和中银信均不再持有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份,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增加至32.56%。青啤昨天公告称,该项股权转让正在进行中,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并尚需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时,香港证监会已经豁免青岛市国资委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公司迟迟未能启动股改,主要原因是大股东青岛国资委和二股东AB公司股权比例相差不大。如果按照市场通行的做法,采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有可能导致国有股东丧失对青岛啤酒的控股权。但是此前青啤总裁金志国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青啤绝不会落入外资之手。因此,此前就有业内人士分析,大股东增持青岛啤酒股份再转送是较理想的股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