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了21家大中型企业的31种产品全部合格,而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有效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6种农药产品有效成分不合格。其中有1种农药,标准规定三唑磷含量≥10.0%,而实测三唑磷含量仅为4.4%。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起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二是pH值不合格、水分含量超标。本次抽查中有4种农药产品的pH值不合格,其中有1种农药,标准规定pH值为5.0~7.0,而实测pH值为3.1;本次抽查中有3种农药产品的水分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农药,标准规定水分含量≤0.5%,而实测水分含量为0.7%。pH值、水分含量不合格会导致农药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产品的预期药效。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农药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