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泡孔雀,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妆,面粉兑尿素,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不法厂商们似乎在不断用惊人的创造力为‘病从口入’这句老话作出形式多样的诠释。近年来虽然内地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中却依然危机四伏。频频爆发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让内地消费者在餐桌前提心吊胆。据调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低于50%。那么内地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何在呢?商报记者顾安安
‘十龙治水’标准各异
食品市场屡屡出现问题,无疑暴露出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在内地,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竟然有十个之多。这些部门及职责分别是: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动植物疫病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和被许可的食品生产单位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情况。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源性疾患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商。商务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和食盐加工、销售行业的监督管理。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初审和监督执法。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游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标准相差50倍
由于各自为政,这些部门制定的标准甚至有的相互冲突,如对猪肉中是否含有瘦肉精的检测,卫生部门与农业部门依据的指标就各不相同,两者相差50倍之多,孰是孰非让人疑惑。内地某市一家大型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些执法监督只起到摆设作用,难以产生实质效果,如工商部门派了两个人驻守市场,但是他们没有检测设备,每天巡查一下,很难发现问题。而他们自己设立了食品检验中心,所有商品进入市场前都要先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经营。但是对于不合格食品,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其离开,不能进行处罚。据悉,像这种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没有执法权,而有执法权的部门又缺少检测手段的现象非常普遍。
监管缺失执法不力
北大教授周其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但凡大规模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一定有政府部门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政府监管缺失和执法不到位才是问题症结所在。他举例,山西米酒中毒事件,暴露出政府部门对工业酒精销售监管的空白,事实上是不法商贩勾结政府个别官员,以致工业酒精随便卖,一兑水就变成了害人散装白酒。
‘高额暴利让人铤而走险,但如果真杀头,就没人敢做了。’周其仁说,阜阳奶粉事件后,政府追责了,还有人敢制售害人的劣质奶粉吗?作为社会的‘利器’,政府司法必须到位。要找出食品安全的症结所在,就要盯住政府部门。行政依法要求要高,一旦出现司法不公正将是*可怕事情。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擅自越权执法,甚至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有的以违规收费,多次抽检谋取部门利益;有的消*执法、行政不作为,还有的不懂法,想当然随意执法,以罚代法。值得重视的是,许多假劣食品竟然是证照齐全,所谓获‘质量信得过’称号的企业生产加工,充分暴露了重审批轻监管、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欠自我保护意识
受害者多弱势群体
记者在分析内地各种食品安全事故中发现,受害者大多以城市困难群体、农民工及农村人群为主,由于经济收入和购买力有限,消费层次低,他们在选择食品方面主要考虑价格便宜,而忽略了安全。农村地区更是问题食品的重灾区,假冒伪劣食品出现的频率高、流通快、范围广,而且不法商人制假售假的手段和形式更高明、更隐蔽。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较弱,不少人购买食品时习惯于简单的钱物交换,不索要发票,更谈不上索取保修单等售后服务凭据,不懂得如何根据企业承诺的‘三包’和售后服务条款等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这一现象已经扩大到一些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和城市下岗失业人群。中国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具有居住分散、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环境较差、文化素质不高等特点,往往成为*脆弱、*易受害的消费群体。
记者手记:
监管为何总在事故后
食品市场接连发生安全事故,令众多消费者成惊弓之鸟,有调查显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公信度降到50%以下,看来是顺理成章之事。回顾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发现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件几乎总是由媒体**曝光,公众哗然,然后再由相关执法部门出面解决问题。几乎没有一件是由行政监管部门**发觉并能在事前防范的。为什么行政监管总在事后?职能部门如果总跟在媒体后面,确实是一种尴尬的错位。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现有的食品监管制度与社会公共与公众的需要及市场要求之间还有着相当的距离。而这种‘距离’的存在,不仅会使众多的消费者利益处于一种危险状态,也会使人们对行政能力的公信产生怀疑。而如此的社会结果说明,倘若有关行政机关还不及时加紧自我反思,而仅满足于现有的事后‘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模式,那不难预料的是,一旦还有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市场出现,类似的结果还将会重现。
从生产加工到流通
食品处处存隐患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元晓梅在采访中表示,造成食品不卫生的源头是在种植、养殖环节的污染。主要表现为,农产品滥用违禁农药、兽药、有害添加剂,残留超标问题突出等。专家说,农业环境的污染是造成蔬菜中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直接原因。据农业部近日对50多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发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足八成。此外,目前内地1200条河流中,850条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富营养化问题,畜禽养殖业环境严重污染造成的包括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性疾病等生物性危害日益突出。2004年,农业部在检测的20660个样品中发现,氯霉素在鸡肝、牛奶中的超标率为9.16%和3.12%;青霉素在牛奶中的超标率为8.64%;瘦肉精在猪肝中超标率为6.34%。而在食品加工领域,问题则更为严重。据元女士介绍,目前内地有100多万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其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情况相当普遍。2002年,质检总局对内地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显示,60085家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技术水平较低;这60085家企业中,64%的企业产品出厂不检验;25%的企业没有标准或不执行标准;15.6%的企业无营业执照。有海外媒体批评,中国大陆一些奸商不择手段牟取暴利,见利忘义,昧着良心,明知害人的勾当也干,害人不浅。
法律制度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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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制度和法律的缺失是根本原因。内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且职能交叉,有的甚至相互制肘,从而造成食品安全监督力量和监督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孙碱泽司长孙碱泽介绍。按照国务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所赋予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组织查处责任,而2003年5月份出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则授权食物中毒事件的上报部门为卫生部,由于两部门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难以有效、高效完成职责。孙指出,目前内地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仍缺乏系统性、完整性,相关法律法规尚不能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甚至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有几十部之多,但是条款相对分散,调整范围较窄,有交叉也有盲目,留下了执法空隙和隐患。有的法律条文比较原则和宽泛,可操作性差,也为执法带来了难度。此外,由于执法主体不同,适用法律不同,经常令同一违法行为出现不同处于结果。法律中的罚则亦相对较轻,威慑力不够。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重视食品安全,尽快制定颁布《食品安全法》的呼声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或许可以成为解决食品安全的*终办法。
4亿存栏猪97%散养
肉类食品无成熟供应链
记者在对一些小区菜市场和露天菜摊的采访中发现,肉类销售情况较为混乱。在超市、普通商店,火腿肠和肉类熟食随处可见,而这些产品有散装的,也有包装的,但无论是销售商还是普通消费者,他们大都不清楚这些肉是来自哪里。内地动物食品安全溯源管理非常粗放,据了解,目前全国存栏猪是4亿头,97%是散养的,这意味着市场上绝大部分猪无法确认其来源,作为养猪户和肉联厂中间环节的生猪商,目前也没有监控的办法。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秘书长Antoine Bloch说:‘我**次来中国,看到猪肉用摩托车送来,他们直接就把猪肉放到货架上卖了,这种肉能这样去卖吗?中国目前还没有完整、明确的冷链和热链供应链。’他解释:‘中国食品生产非常复杂,而且零售商很难和农民直接打交道,因为他们的生产规模太小了。在中国,你可以看到数量非常多的屠宰场和饲养农户,拿农民养鸡户来说,他可以把鸡卖给屠宰场,也可以卖给个体户。再比如说猪肉,实际上目前中国农民在这方面的收入是非常有限的。在一些欧洲的国家,是根据产品的等级来进行定价的,但中国不是这样,中国的农民从来都不能因为他们生产出质量更好的猪,而获得更多的利润。’
食品安全无小事
港与内地欠共识
从日前四川爆发猪链球菌、深圳紧急回收市面上的猪肉,或鳗鱼等淡水鱼被验出含有孔雀石绿的事件可以看出,一直以来,香港和内地之间并没有统一标准的食物安全检验制度,彼此间也没有交流和通报习惯。香港有香港的食物安全制度,内地有内地自己的标准。比如引起轩然大波的孔雀石绿,不少内地的养鱼户用来作为防病杀菌剂,已成为一种习惯,根本就没有禁药的意识。由于习非成是,他们只会觉得香港人吹毛求疵,大惊小怪。但无香港严格的规定,他们就会按自己的标准去衡量食物安全。不仅仅是淡水鱼,日后类似的发现仍可能陆续有来。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近日上京,与内地官员商讨两地食物安全合作事宜,虽然是迟来的行动,但迟来总比没有好。周认为,香港和内地虽然是一国两制,但在食物安全问题上不应采取两种不同的标准。本来,香港和内地已建立了疫情通报机制,若内地发生任何问题,香港政府应在**时间内得知。可惜,近日发生的种种食品安全事故,港府事前均一无所知,事后才在传媒的报道中有所醒悟。政府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未采取积*主动的态度是主要原因,但内地的通报机制将香港排斥在外也是关键问题。看来,只有消息准确,通报及时,把关严密,才能将有害食品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