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一家超市,记者就包装蔬菜、水果是否标明保质期、保鲜温度一事询问了一名销售人员。她反映: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对盒装蔬菜、水果进行检查,把快要坏掉的撤下柜,好的留下继续销售,并打上当天的称重日期。消费者买回家基本上都是近一两天食用,应该都在保质期内。由此看来,盒装蔬菜、水果的生产日期并非全是真正的“生产日期”,相当一部分是“包装日期”。
就此,一位正在购物的女士认为,商品信息标注应全面,如果商场能在包装上给出有关保质期、保存方法之类的提示,会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实际上,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预先包装于容器,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内容。去年开始实施的《
另外,记者在某超市看到,水饺、汤圆等速冻食品都放在冰柜中出售。价格牌上有的写了品名、价格和产地,有的只标了单价和品名,根本找不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销售员表示产品标签都印在原来的大包装上,只有购买一整袋的产品,才能看到具体标签。而问起保质期,销售人员大多回答在12个月左右。
但是有关专家指出,速冻食品的保存对冷冻温度要求很高。一旦温度高于零下10摄氏度,保质期将大大缩短,摆放时间稍长就有变质的可能。同时,由于散装速冻食品都是从大包装倒出来销售的,在此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二次污染”,同时相关部门对其生产日期、卫生状况的监控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购买速冻食品时*好还是选择有独立包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