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剂 QB/T 1224-2012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用液体洗涤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表面活性剂和助剂配制而成,用于织物清洁去污的液体洗涤剂产品(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洗衣液的定义
洗衣液:以水作为基质,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洁用品。一般用于洗涤各种纺织品、针织品等。
丝毛洗涤液:以水作为基质,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洁用品。一般用于洗涤丝织品、羽绒制品、毛、绒制品等。
衣口预洗剂:以水或水和有机溶剂混合作为基质,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洁用品。一般用于衣物整体洗涤前对领口和袖口等局部重垢污渍的预洗。
根据产品使用对象分为三个品种两个类型,即:洗衣液、丝毛洗涤液、衣口预洗剂。产品销售的商品名称,应能够易于对产品品种、类型进行区分。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以清晰明了为原则,普通型产品直接标记执行标准即可,浓缩型产品则要在执行标准号之后标注“浓缩型”字样。例如浓缩型洗衣液可标记为:QB/T1224-XXXX(浓缩型)
当产品外包装的名称和使用说明中无法清晰地辨别产品品种、类型时,需在执行标准标记的后面,同时标记产品的品种和类型。
产品测试项目报告一下项目: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 、PH值、总五氧化二磷、去污力。
具体测试如下:
1 外观
量取不少于200ML的试样,之余干燥洁净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
2 气味
取适量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3 稳定性
量取不少于100ML的试样两份,分别置于250ML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一份与(-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一份于(40±2℃)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
4 总活性物
一般情况下,按GB/T 13173中总活性物含量的规定进行。当产品配方中含有不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或客商订货合同书中规定总活性物含量检测结果不包括水珠溶剂,要求用三氧甲烷萃取法测定时,按GB/T 13173中总活性物含量的规定进行。
5 PH
按GB/T 6368的规定进行。测试温度25℃,用新煮沸并冷却的蒸馏水配制试样溶液的质量浓度为1:100,混匀后测定。
6总五氧化二磷
7 去污力
产品在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不应倒置,避免日晒雨淋,避免高温或冰冻,严禁箱上踩踏和堆放重物。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且不受阳光直射和雨淋的场所,不易贮存在高温或冰冻的环境中。堆垛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堆垛高度应适当,避免损坏大包装。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按销售包装实际标注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