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建立并实施直饮水的周检、月检制度。
2.周检验应由制造商完成,月检验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采样完成。
3.制造商应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二)检验数量、指标和频率
1.周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检验频率:每周一次,每月所有水嘴确保抽检一次。月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检验频率:每月一次。
2.学期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lv化物、qing化物(3)、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 银(2)。检验频率:每半年一次。qing
3.竣工验收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qing化物(3)、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 银(2)。
4.评价标准:设备经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应水质标准和规范。
5.检验方法: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注:(1)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2)使用载银活性炭时测定(3)设备使用纳滤技术的不测定(三)检验记录水质检验记录应当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四)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处置
当直饮水设备出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制造商应及时查明原因,污染消除,并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