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指令(1999/5 / EC)于1999年4月7日发布在《欧洲共同体官方杂志》上。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1月20日之前通过并发布该国家法律法规将新指令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
无线电设备检测指令(2014/53 / EU)涵盖哪些产品?
该指令适用于具有RF广播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该指令也适用于以下设备:
将医疗器械的93/42 / EEC指令中包含的医疗器械作为一体或作为附件;
在有源可植入医疗设备上结合指令90/385 / EEC含义的有源可植入医疗设备作为整体部件或附件;
根据与汽车引起的无线电干扰有关的指令72/245 / EEC,构成车辆的组件或单独的技术单元;
构成与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型号批准有关的指令2002/24 / EC所指的车辆的组成部分或单独的技术单元。
定义:
–无线电设备:一种能够利用分配给地面/空间无线电通信的频谱通过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进行通信的产品或其组件。
–装置:任何无线电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或两者。
该指令不适用于专门用于与公共安全,国防,国家安全以及刑法领域的国家活动有关的设备;也不适用于:
哪些产品不属于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 EU)?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但在商业上可完全组装的除外;
指令96/98 / EC中涉及的与船舶设备有关的设备;
电线电缆;
仅用于接收声音和电视广播服务的无线电设备;
与民航领域有关的第3922/91号理事会条例所指的产品,设备或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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