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R实施后一类医疗器械的认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隆重推出三大护法:
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QMS),
风险管理体系(Risk Management System, RMS),和
临床评估报告(Clinical Evaluation Report, CER)。
1. 生产商需要按MDR的要求贯彻完善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档。
2. 生产商需要建立并实施风险管理体系,预先识别和分析与每个产品相关的危害性,评估可能引起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控制残留风险。
3. 生产商需要指定并证明必要的临床证据水平,以证明符合一般安全性和性能要求。
可以说,这三大护法几乎是贯穿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需要对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到售后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而且他们三个随时互通有无,所涉及文档也需要根据他们的交流结果定时更新。
正所谓,为了使用户们放心,生产商们真是操碎了心。
来看看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 SPR)吧除了MDR法规以外,几乎每个产品都跟着自己的标准。大到一个输液袋,小到一个鲁尔塞,都有自己的标准。
三)技术文档(Technical Documentation, TD)这块,很多小伙伴非常关心。但我倒是觉得,如果能确保一跟二都过关了的话,这个反倒是*容易的。下面是所需基本清单,大家随意参考(难点标红):
-获得医疗器械资格的理由和所涉风险等级。
-器械的一般说明,包括其预期用途和预期用户/患者,以及产品的附件说明。
-基本UDI-DI,并在Eudamed进行注册。
-设备的技术规格,包括原材料的详细信息,工程图,组件图等,以及其中涉及的质量控制程序。
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以及在欧盟拟流通国家的语言翻译。
-引用设备的前几代和类似产品。
-设计和制造信息,以及验证测试报告。
-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以及所使用的产品标准和/或通用规范(CS)。
-利益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
-临床前和临床评估数据。
-投入市场后的警戒监视系统(Post Market Surveillance System,PMS )。
(四\对于在市场上处于无菌状态,具有测量功能或可重复使用的外科手术器械的设备,需要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NB)的参与。这类我们叫它一类+, 属于一类中的伪类,明明说好了大家一起自我声明的,非要麻烦人家NB机构。所以,这个今天就不详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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