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是对首次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的审查;
(二)续审,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在《名录》注册有效期满前申请继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所进行的审查;
(三)扩大范围的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申请扩大承制范围所进行的审查;
(四)年度监督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资格保持能力进行跟踪,监督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的审查;
(五)重大事项专项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在发生重大违约、质量、保密事件或承制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等问题时,为确认其能否继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所进行的审查。
在《名录》注册有效期满前一年申请扩大范围审查或承制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与续审合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