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研制项目或产品仅背景、用途、数量涉密的,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之外的、具有应急性或者短期生产的秘密级产品,不属于军工保密资格认定范围,不需要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单独申请保密资质进行密级认定时,军代局受理点会根据企业承研承制能力和是否申报承制资格进行综合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定密,以下情况企业不能申报保密资质:
1. 有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的公司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2. 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超过20%的公司不能办理军工保密资质;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住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否则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4. 没有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产品的企业不能办理军工保密资质;
5. 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6. 代理公司或经销商且不具备生产研发能力的企业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