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批准了复合木甲醛排放法规,该法规已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公布,将于2023年1月7日起正式生效。以下是法规重点:
1.管控范围
该法规适用于任何含甲醛的复合木制品。在加拿大进口或销售的大多数复合木制品,均须符合相应的要求。然而,层压制品的排放要求在2028年1月7日才生效。此外,只要有记录证明,生效日期之前在加拿大制造或进口的产品不受此法规管制。
2.甲醛排放限值
该法规规定了复合木制品的*大甲醛排放标准。这些排放限值以特定测试方法(ASTM D6007, ASTM E1333)得出的甲醛浓度来表示,与美国EPA TSCA Title VI法规的排放限值相同:
- 硬木胶合板为0.05 ppm
- 刨花板为0.09ppm
- 中密度纤维板为0.11ppm
- 薄中密度纤维板为0.13ppm以及
- 层压制品为0.05ppm
3.标签和认证要求
所有复合木制品在加拿大销售前必须贴上标签,或者销售商必须保留一份标签的副本,并可任何时候提供。已经有双语标签(英语和法语)表明符合美国TSCA Title VI法规的复合木制品将被认定为符合加拿大的标签要求。复合木板和层压产品在进口或销售前还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TPC)的认证(备注:已获得TSCA Title VI认证的复合木产品将被该法规所接受)。
4.记录保存要求
复合木板和层压制品的制造商将被要求保留大量的测试记录,并应环境部要求向其提供这些记录。进口商和零售商将需要保留其产品的认证声明。对于进口商来说,还有一些额外要求。此外,该法规还将要求所有受监管的企业通过告知环境部所参与的受监管活动和他们的联系信息来进行自我认定。
5.上报要求
制造、进口、销售或出售含有甲醛的复合木制品的人员必须向环境部提供以下书面信息:
(a)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以及相关联系人的姓名;
(b)有关该公司是否制造、进口、出售或提供复合木板、层压产品、部件或成品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