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提案》通常被称为《加州第65号提案》(Prop 65),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地区检察官或律师或公共利益的个人执行法案。《加州第65号提案》要求,为了执行该法案,公共利益的个人,以及总检察长,地区检察官或律师(统称为执行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当事方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报。该通知必须在采取行动前不少于60天发送给当事方,因此,该通知通常被称为“60天违规通知”。
2020年8月,《加州第65号提案》共发出302份“60天违规通知”,低于7月份发出的305份,其中51%是对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27%是对铅或铅化合物的通报,其余22%是对其他化学物质(包括丙烯酰胺、镉、二乙醇胺、呋喃、砷、汞)的通报。
箱包类有62份通知,占总数的20.5%,均是对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其他值得注意的通报如下:
- 渔具有30份通知(28份铅的通报和2份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
- 各类产品的包装,例如牙科工具包、个人护理产品的床上用品,有9份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
- 皮手套有两份六价铬的通报。
- 鞋类(凉鞋)有3份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
- 服装(雨衣和雨披)有3份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
- 床上用品有1份甲醛的通报。
- 手机壳有1份双酚A(BPA)的通报。
注意:本次分析不包含涉及食品的75份“60天违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