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加拿大政府宣布制定一项计划,争取到2030年在加拿大实现零塑料废物。
该计划的关键部分是禁止使用有害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因为有证据表明它们存在于环境中,经常不被回收并且有现成的替代品。根据这些标准,政府提议禁止使用的六种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收银袋,吸管,搅拌棒,六罐环,餐具和用难以回收塑料制成的食物器皿。
该计划还提出了改进措施,以回收和再利用塑料,使其不影响经济发展和环境。因而加拿大政府提议在产品和包装中建立可回收成分的要求。
为了推动这项立法,加拿大政府还将发布一项提议命令,在《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附件1添加“塑料制品”,将这些物品合法地归类为“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