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O于近日更新了“GSO符合性标识的使用规则” Rev. 1.0版,并于2018年8月31日起即时生效。该文件现已取代GSO于2016年11月14日发布的GCTS使用规则。
新版使用规则的主要修改内容为:
- 第0章:定义、术语说明参考NP 01文件。
- 第2、3、4章:将证书和产品上的GCTS标识使用要求分列。
- 第3.2、5.2节:强调NB及证书的暂停、取消、终止的机制说明。
- 第4.2节:更新了产品上粘贴GCTS的使用方式(以下内容摘取自GSO - Rules for the Use of the GSO Conformity Tracking Symbol (GCTS) Rev. 1.0 (Date: 31-08-2018),具体要求请以GSO发布的使用规则为准)
- 4.2.1 GCTS标识应按照GSO的法规要求,粘贴在产品或铭牌上。
- 4.2.2 产品外包装上也应粘贴GCTS标识。如果外包装有多层,则每层都需粘贴GCTS标识以便监管机构识别。该要求适用于产品主体的外包装,不适用于可能独立包装的附件。
- 4.2.3 如果因产品的性质而不可能或不能保证按照4.2.1的要求粘贴该标识,可以仅粘贴GC标识(G-mark logo)以及NB的ID号码。
- 4.2.4 产品说明书上可自愿选择添加GC标识(G-Mark logo) 或完整的GCT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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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非官方译本,仅供参考。若中英文文本存在歧义,以官方英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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