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执行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指导文件。
文件主要涉及的内容如下:
所有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和不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无论是否一次性使用,都将被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禁止。
带有塑料衬里的一次性纸基制品也在指令的管控范围。
根据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规定,从2021年7月3日起,以下产品将禁止投放市场:
可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
以下一次性塑料产品:
(1) 棉签,除非其在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围;
(2) 餐具(叉子、刀子、勺子、筷子、盘子);
(3) 吸管,除非其在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围;
(4) 饮料搅拌棒;
(5) 气球棒,包括其紧固件,但用于工业或其他专业用途且不分发给消费者的气球的除外;
(6) 盛装即食无需进一步制作的食物的发泡聚苯乙烯(EPS)制的食品容器;
(7) 发泡聚苯乙烯(EPS)制成的饮料容器,包括其盖子;
根据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和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EU) 2020/2151,
以下一次性塑料产品的协调标识规范将从2021年7月3日起执行:
(1)饮料杯;
(2)卫生巾(垫)、卫生棉条和卫生棉条施放器;
(3)湿巾,即预湿的个人护理和家用擦拭巾;
(4)带过滤嘴的烟草产品、与烟草产品结合使用的过滤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