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国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妆品产品的功效宣称评价工作。
目的: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对现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体系、国内外评价方法及评价部门/机构的调研
主要关注的内容: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范围。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机构。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方法。
关于祛斑美白功效评价交叉参照。
具体细节可登陆以下链接下载附件进行查询:
https://www.baijiantest.com/nifdc/ggtzh/tongzh/tzh4020/20200901132803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