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地的《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检测
产品范围
CCC目录内所有产品。
产品产地
在内地加工或生产的产品。
资质要求
获得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认可机构认可,具备CCC产品检测能力。
监管要求
应参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65号)第十一条、相关C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
评审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监督评审,确认通过认可的检测机构持续符合条件。
相比于去年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签署的《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实施指南放开了 “在港澳设计定型且在广东省加工或生产的音视频设备类产品的CCC检测任务”的前提条件,改为“在内地加工或生产的CCC目录内所有产品的检测任务”。因此,理论上说只要获得了香港和澳门政府认可机构的认可,当地检测机构均可以承担CCC目录内的所有产品的强制性产品检测任务。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不久,对香港、澳门全面开放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将会促进内地与港澳两地的检测认证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等方面聚集更多的共识,不仅利于带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走出去”,更可以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贸易自由化水平,对大湾区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