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新增第20批6种物质至SVHC物质清单,至此,SVHC共有197项物质。
赫尔辛基,2019年1月15日 - 由于这些物质具有致癌性、生殖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且具有生物累积性(vPvB)的特性,ECHA已在候选清单中添加了5种新物质。在成员国委员会(MSC)的参与下,决定包括四种多环芳烃(PAHs)。四个PAH病例被转介到MSC,以便处理在公众咨询期间提交的新的危害信息。
该名单中还增加了一种物质,由于其内分泌干扰特性,欧洲委员会已将其确定为
SVHC。委员会的决定是在2016年推荐MSC对此SVHC提案的意见之后做出的。
授权候选清单中包含的物质及其SVHC特性:
# |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No. | 应用举例 |
---|---|---|---|---|
1 | 2,2-双(4-羟基苯基)-4-甲基戊
烷
2,2-bis(4'-hydroxyphenyl)-4-m
ethylpentane | 401-720-1 | 6807-17-6 | REACH下没有有效注册。 |
2 | 苯并[k]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 | 205-916-6 | 207-08-9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3 | 荧蒽
Fluoranthene | 205-912-4 | 206-44-0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4 | 菲
Phenanthrene | 201-581-5 | 85-01-8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5 | 芘
Pyrene | 204-927-3 | 129-00-0 | 用作精细化学品生产的运输中间体。 |
6 | 1,7,7-三甲基-3-(苯基亚甲基)
双环[2.2.1]庚烷-2-酮
1,7,7-trimethyl-3-(phenylmeth
ylene)bicyclo[2.2.1]heptan-2-o
ne | 239-139-9 | 15087-24-8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此外,一个档案提交者(德国主管当局)决定撤回其在MSC协议寻求过程中鉴定十一氟己酸及其铵盐(PFHxA)作为SVHC的提议。
什么是SVHC?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第57条款规定,非常高的关注度的物质,有严重危害的后果。满足条件的物质,可被放置在一个清单中。该清单的首次发表于2008年10月28日。对于此类物质,按照REACH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公告,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将根据情况逐步增加SVHC清单中的物质。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必须要进行REACH合规。在私人家庭和工业里*常见的物体是物品,例如
出口不合规的产品到欧盟将会受到处罚。REACH执法由各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执
行,因此处罚的性质因成员国的不同而不同。*常见的处罚是欧盟海关拒绝产品进口
(产品无法通过欧盟海关),仓库扣押货物不能提货的处罚。另外,也可能有高达数千
欧元或英镑的经济处罚。
重要提示
在此,我们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一方面做好自身产品的技术性评估工作,通过检测等手段确定产品是否含有SVHC物质,并将含有情况通报给客户。另一方面,如年出口量超过1吨且某个SVHC在产品中的含量超过0.1%,需要向ECHA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