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欧盟
SVHC清单更新内容
序号 |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常见用途 | 物质特新 |
1 | 德克隆 | 236-948-9 | 13560-89-9 | 用作非增塑阻燃剂,用于胶粘剂,密封剂和粘合剂。 | 强持久性,强生物累积性; |
2 | 苯并【α】蒽 | 200-280-6 | 56-55-3 | 通常不是有有意生产,而是作为其他物质中的 | 致癌:持久性、生物累积性; |
3 | 硝酸镉 | 233-710-6 | 10325-94-7 | 用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生产玻璃,陶瓷和瓷器产品。 | 致癌;致诱变;重复接触后引起特定器官中毒; |
4 | 碳酸镉 | 208-168-9 | 513-78-0 | 作为pH调节剂,用于水处理产品,实验室化学试剂、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 致癌;致诱变;重复接触后引起特定器官中毒; |
5 | 氢氧化镉 | 244-168-5 | 21041-95-2 | 用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电子电气和光学设备的制造。 | 致癌;致诱变;重复接触后引起特定器官中毒; |
6 | 屈 | 205-923-4 | 218-01-9 | 通常不是有有意生产,而是作为其他物质中的成分或杂质。 | 致癌:持久性、生物累积性; |
7 | 1,3,4噻二唑烷-2,5二硫酮, | - | - | 作为润滑剂和润滑脂中的添加剂。 | 内分泌干扰性- |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北测温馨提示:SVHC清单每年更新两次,企业需及时关注SVHC清单更新情况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且含量超过0.1%时将需要进行供应链内信息传递。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单种SVHC物质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出口量大于1吨时,则需要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