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 对RoHS 2.0(2011/65/EU)附录Ⅱ进行了修订,增加了4种邻苯二甲酸酯,并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2019年7月22日起,RoHS 2.0常规十项明细为: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4种邻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